民國55年(1966)美國陸軍F&H製造公司M81型M4迫擊砲瞄準器鋁合金攜行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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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6 U.S. Army F & H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M81 Aluminum Alloy Carrying Case for M4 Mortar Sight
民國55年(1966)美國陸軍F&H製造公司M81型M4迫擊砲瞄準器鋁合金攜行盒《Black Water Museum Collections | 黑水博物館館藏》

1. 基本資料
文物名稱:民國55年(1966)美國陸軍F&H製造公司M81型M4迫擊砲瞄準器鋁合金攜行盒
英文名稱:1966 U.S. Army F & H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M81 Aluminum Alloy Carrying Case for M4 Mortar Sight
製造年份:民國55年(1966)
製造單位:F&H製造公司(F & H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)
生產國家:美國
館藏單位:黑水博物館
2. 藏品說明
本件為美國陸軍M81型攜行盒(Case, Carrying, M81),用於收納、保護及攜行M4型迫擊砲瞄準器。M4原為美國陸軍60公釐M2迫擊砲與81公釐M1迫擊砲使用的光學射控裝備,二戰結束後仍持續服役,M81則屬戰後配套使用的後期硬殼攜行盒。
本件盒體與盒蓋均以鋁合金製成,構成厚實的硬殼防護結構,外表施以橄欖褐色軍用塗裝。盒蓋中央一體成形有:
CASE, CARRYING, M81
7692951
其中M81為攜行盒制式型號;7692951在美國聯邦補給資料中作為M81攜行盒的設計控制零件號,並對應國家庫存編號NSN 1240-00-769-2951。
盒體底部另鑄有7692950,為盒體本體所見的構件零件號,其下方並有圓形製造標記。
盒蓋以後方金屬鉸鏈與盒體連接,前方中央設有單一金屬扣具。盒蓋內緣裝有一圈黑色密封墊,閉合時可使盒蓋與盒體緊密接合。盒體內部依M4瞄準器外形配置固定支座與固定帶,使瞄準器置入後不易在攜行過程中移動或碰撞。
盒體兩側設有金屬環,裝配橄欖褐色原配尼龍攜行帶,並設有金屬調整扣,可依使用需要調整長度。尼龍織帶已不同於二戰時期軍用裝具常見的棉質帆布或棉織帶,反映戰後美國軍用裝具大量採用合成纖維材料的發展。
本件目前未附M4瞄準器。鋁合金盒體結構完整,外部橄欖褐色塗裝可見局部摩擦、刮痕及邊角磨耗;鉸鏈、前方扣具、盒蓋密封墊、內部固定構件及原配尼龍攜行帶均保存。
3. 技術規格
制式名稱:Case, Carrying, M81
美軍補給品名:Case, Optical Spotting Instrument
用途:M4型迫擊砲瞄準器收納、保護及攜行
設計控制零件號:7692951
盒體構件零件號:7692950
國家庫存編號:NSN 1240-00-769-2951
NIIN:00-769-2951
聯邦補給群組:FSG 12-Fire Control Equipment(射控裝備)
聯邦補給分類:FSC 1240-Optical Sighting and Ranging Equipment(光學瞄準與測距裝備)
盒體材質:鋁合金
攜行帶材質:尼龍織帶
主要結構:鋁合金硬殼盒體與盒蓋、後方鉸鏈、密封墊、內部固定及緩衝構件、金屬扣具、尼龍攜行帶
表面處理:外部橄欖褐色軍用塗裝
美軍補給資料記錄重量:約1磅(0.45公斤)
7692951在美國軍需資料中除有美國陸軍的設計控制紀錄外,亦可對應F and H Mfg. Corp.、CAGE 06076的歷史生產紀錄。
4. 發展歷史
M81攜行盒所搭配的M4迫擊砲瞄準器,其發展歷史遠早於M81本身。
美國戰爭部於民國30年(1941)9月12日發布《TM 9-1535, Sights for 60-mm and 81-mm Mortar Materiel》,其中已將M4瞄準器列為60公釐M2迫擊砲及81公釐M1迫擊砲使用的標準瞄準裝置。
M4具備方向及高低角調整機構,高低角刻度範圍為40至90度,方向微調左右各150密位,並設有光學瞄準裝置及開放式瞄具。迫擊砲射擊前,砲班依射擊諸元利用M4設定射向及高低角,因此瞄準器的調整精度與機構穩定性直接影響射擊設定。
正因M4屬精密射控儀器,美國陸軍自二戰時期即配置專用攜行盒,以保護其光學元件與調整機構。二戰結束後,M4仍持續服役多年,其配套攜行裝具也隨軍需規格、材料與製造技術的演進而陸續更新。
現存實物可確認M4在二戰時期曾搭配T42金屬攜行盒與M14攜行盒,戰後則出現本件所代表的M81。由早期金屬盒與皮革、棉質材料,到M81所採用的鋁合金硬殼、密封結構與尼龍攜行帶,可看出同一型瞄準器在長期服役過程中,其外部攜行與防護裝具已歷經明顯變化。
M81完整攜行盒使用設計控制零件號7692951,後來對應NSN 1240-00-769-2951。現行補給資料所見民國51年(1962)1月1日為其NIIN建檔日期,此日期屬補給系統資料,並非本件實物的製造日期。
民國55年(1966)的美國陸軍採購規劃資料中,已直接列有Case, carrying, M81。同時,7692951的歷史生產來源可對應F and H Mfg. Corp.,而F&H自民國55年(1966)起亦已有位於紐約州Hauppauge的金屬製品製造活動紀錄。本件所具有的鋁合金盒體、尼龍攜行帶、7692951識別資料及F&H歷史生產紀錄均與這一時期相符,因此本館工作定年採民國55年(1966)。
M81呈現戰後美國陸軍維持既有武器裝備的一種方式:M4瞄準器基本設計延續自二戰時期,但其外部攜行與防護裝具持續改良,使這套成熟的射控裝備繼續納入1960年代美國陸軍的裝備與後勤系統。
5. 製造商沿革
F&H為美國紐約州長島的金屬製品與軍需設備製造商。紐約州環境保護廳調查資料記載,公司自民國55年(1966)至民國78年(1989)使用紐約州Hauppauge的50 Cabot Court廠址,業務性質為金屬加工與機械加工(metal fabrication / machine shop),生產各類金屬製品。美國司法部文件亦將該廠記載為金屬零件製造設施(metal parts fabrication facility)。
至1980年代,F&H已發展為具有一定規模的國防承包商。蘇福克郡政府對長島國防產業的調查記錄,公司當時僱用約135人,廠房面積約14萬平方英尺,產品包括廣播天線、通信與微波設備、泛光燈、探照燈及電子組件,業務範圍涵蓋金屬加工、通信設備與機電組件製造。
民國73至75年(1984–1986),F&H取得的美國國防主要合約總額約1,706.7萬美元,項目包括帳篷與篷布、工程設備、天線、波導及相關設備,以及非航空用無線電與電視通信設備。其中美國陸軍合約約467.1萬美元,另承接美國海軍、空軍及其他國防機構訂單,美國陸軍亦列為公司的主要國防客戶之一。這些紀錄顯示,F&H長期參與美國國防採購,生產項目橫跨金屬製品、通信器材與各類軍需裝備。
F&H與美國政府採購的關係至少延續至1990年代。民國80年(1991)的美國政府採購案件中,F&H仍參與國防後勤局(Defense Logistics Agency)約65,000套軍用帳篷骨架的競標,採購評選並將生產能力、公司經驗及品質管制能力列為主要技術評估項目。這筆大批量軍需採購紀錄,也反映F&H除承製特定軍用零組件外,亦具備參與大量軍需裝備生產的能力。
6. 藏品價值
本件M81最值得注意之處,在於它所保護的M4迫擊砲瞄準器並不是1960年代新開發的裝備。美國戰爭部早在民國30年(1941)發布的《TM 9-1535》中,即已將M4列為60公釐M2與81公釐M1迫擊砲使用的標準瞄準器。這套二戰時期形成的射控裝備,在戰後並未隨戰爭結束而迅速汰除,而是持續服役多年。
更特殊的是,M4本身長期沿用,但軍方為它配置的攜行盒卻先後更換。現存實物至少可確認二戰時期的T42金屬攜行盒與M14攜行盒,以及戰後本件所代表的M81。在M4長期服役的過程中,其攜行盒隨軍需規格、材料與防護需求的變化而多次改型,形成同一型瞄準器先後搭配不同世代攜行盒的特殊現象。
其中二戰時期的M14已有民國32年(1943)實物,可與同年製造的M4瞄準器成套保存;T42則為另一種金屬硬殼形式。到了戰後,M4仍繼續留在迫擊砲裝備中,其攜行盒也隨材料與製造技術改變。至M81時,盒體已改採鋁合金硬殼,並使用密封墊、內部固定構件及尼龍攜行帶,與二戰時期的皮革、棉質織帶及早期金屬盒形成明顯差異。
因此,本件M81的價值不只是保存一件1960年代美國陸軍光學儀器攜行盒,而是保存了M4迫擊砲瞄準器漫長服役史中的後期階段。從民國30年(1941)已經制式化的M4,到民國55年(1966)仍為它配置新一代攜行盒,前後跨越約四分之一世紀;瞄準器基本設計繼續使用,外部攜行裝具卻已歷經多次更新。這種「瞄準器不換,攜行盒一代又一代地換」的現象,具體呈現美國陸軍對成熟射控裝備延長服役年限,同時持續更新其攜行、防護與後勤配套裝具的做法。
本件鋁合金盒體與盒蓋、密封墊、內部固定構件、金屬扣具及原配尼龍攜行帶均保存,盒蓋CASE, CARRYING, M81 / 7692951與盒體底部7692950標記亦清晰可辨。它不僅是一件M4瞄準器附件,更是串聯二戰時期M4迫擊砲瞄準器與越戰時期美國陸軍攜行與防護裝具更新的重要實物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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