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是一種內涵,是一種底蘊,沒辦法偽裝
槍,是一種武器,也是一種文化!! 就算是極權國家也保留了電影道具槍械的存在!!
🙄中華民國94年1月26日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 具打擊底火且外型、構造、材質類似真槍者,為模擬槍。模擬槍,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者,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查禁。
🙄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 20-1 條 具類似真槍之外型、構造、材質及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,且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者,為模擬槍,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查禁。
🎯號稱憲法有11個自由的國家,連模擬槍這種玩具都要立法查禁,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?有必要便宜行事到全面禁止嗎?公告查禁後公部門有提供如北京一般的電影道具槍械服務嗎?這些問題值得我們深思,我們究竟是蠢是土還是沒文化?
經民國94年及民國109年兩次查禁修法之後,比對數據,看不到其聲稱的成效與因果關係。
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警政署查獲槍彈刀械統計 https://ba.npa.gov.tw/npa/stmain.jsp?sys=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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